最近幾天很熱門的話題之一:羅姓男子租YouBike騎上武嶺

Pic CC BY-SA by davidonformosa

新聞跟新聞底下的網友討論幾乎是一面倒的認為:

  1. 濫用YouBike
  2. 毀損公物、破壞公共財
  3. 政府該罰這種行為

上述3點我認為是不全然對的,雖然也有看到一些朋友是維護派,但很多都是抒發情緒成分較多,我比較愛想東想西,所以稍微把想到的東西分享一下。

對錯

可考慮的點:
  1. 是否有規定YouBike不可以騎到武嶺(eg. 台北市內、幾KM內、幾分鐘內 等限制)
  2. 若有,此種規定是否有法律效力
  3. 若有,此種規定是否適當
  4. 若主流都認可此規定適當,是否有別的觀點
我也沒有答案,但光因為「騎YouBike上武嶺」就說他「錯」,我覺得這樣是不全面的。

別把用完的車子塞回去害人

我不確定這點是否成立,但我認為挑戰這種路程後,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:不要把用完的車子插回去,不然下一個借車的就要倒楣了。

解決方案是騎回來的車直接丟去進場維修。至於額外維修費,我猜搞不好租金都已經cover掉了,不見得必要。

合作

國外常常有許多很奇怪的挑戰活動、快閃活動,甚至是在台灣的土地上挑戰,他們玩的不亦樂乎,我們看影片也看得很爽,但台灣人的挑戰好像特別容易招來責怪。

這種很HIGH的挑戰,對於YouBike跟政府政績其實是很好的宣傳,我還覺得YouBike應該付錢給他咧。光這次網路轉貼跟上新聞的宣傳效益(看!其實YouBike還蠻可靠的)都不知道可以抵多少煞車皮了,吃了好處還要罰人,沒有犯法,但不厚道。

有人認為YouBike是應該快借快還的,不應該拿來搞這種事。但撥出一台YouBike根本影響不大,撥幾台專門支援這種活動都沒問題。而這幾台產生的效益是可以很大的,比起一台腳踏車給通勤者租用,以商人的角度來考量,當然是撥一台車給他啊!甚至有賺就可以再擴點、加車、加派調度人手。

有一點相關的例子:慈善團體接收捐款後,照理應該要把大部分拿去幫助弱勢,但實際狀況可能是有非常大的比例拿來打廣告,因為打廣告後能接到更多捐款,扣除宣傳費用後的餘額,搞不好都比默默募捐後100%的錢還多,那你要不要花錢宣傳?

「因為有毀損,所以要賠償」...嗎?

一些人認為毀損了車,當然要賠償。我不完全同意這個論點。

我沒有看過YouBike的使用條約,也先不論法律效力。我的想法是:廠商又不是笨蛋,當然會考慮折舊的問題。這次耗損的煞車皮、踏板損壞,在租金800之內搞不好都已經cover掉還有剩了。

連續下坡對煞車皮耗損是特別快沒錯,但腳踏車又不是外星材質做的,本來就會耗損,用到什麼程度叫「濫用」、「毀損」是很難界定的,他又不是倒立騎、也不是騎泥土地。如果我租YouBike在台北市內一整天上下陸橋、所以煞車皮耗損了,這樣叫毀損嗎?

注意:我並非反對他賠償,如果政府要求賠償、他也願意賠償,那就賠啊!

採用累進費率有解決問題嗎?

有新聞提到交通局考慮採用累進費率,是否能解決這個問題呢?

先問:想要解決什麼問題?

如果想「防止有人把YouBike騎上武嶺」,用累進費率就不可能100%防堵,只要有錢,他還是可以拿去騎武嶺,禁忌反而更讓人想挑戰。只是想「減少」的話,也許有效,但本來就沒什麼人會把YouBike騎上武嶺啊!

如果是「額外的成本要補回來」或者「反正我就是想多賺啊」的話,那應該有效吧。但真有額外的成本嗎?數據在哪?當初為什麼不採用累進費率?是在決定費率時是否沒考慮到?(怎麼可能!連我都知道大賣場的手推車常被附近居民拿去當載垃圾的,會不知道這種潛在問題嗎?)或者累進費率有其缺點、所以有所取捨呢?

媒體的斷章取義實在很討厭

同一件事情,報導斷章取義會讓人產生不一樣的觀感,例如:

而且底下網友留言可以看到,討論的方向的確有被影響到。

結論

這篇寫的還真是留下一堆問題沒解答,搞得我好像也在抒發情緒似的(咦!?難道不是嗎?),總結幾個重點如下:
  1. 不要看到新聞就開幹瞧,台灣的新聞很多都亂報
  2. 看到一件事,不必馬上就站在反對方或維護方,通常中間都還有很多面向可思考
  3. 這件事,個人喜歡的解法是:YouBike與他官方合作,談好費用、提供車況良好的車讓他去搞挑戰並拍成短片,並明確說明這個活動是合作案,騎完的車直接進場維修。
  4. 我不是完美的,以上想法可能也有不漂亮之處,歡迎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