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有一篇新聞「10歲神童 發現人類第六感官」,我看了以後覺得有點奇怪。


文中說「物體移動到特定速度時,他會看到物體前面出現出特定顏色,而當物體的速度改變時,顏色也會隨著改變」,並且,研究人員認為他的「速度感官(Velociperception)」源自「聯覺(synesthesia)」。

奇怪的地方來了,所謂聯覺是「一種感官刺激會自發的引起另一種感知」,這樣定義上還能算一種新的感官嗎?我猜大概是台灣記者看不懂「聯覺」的意思就亂掰吧。(連結是wikipedia,可以去看一下那兩個的定義)


文章也提到「神童艾南兩年前發現人類有五個感官之外的第六個感官」,這段話也很有問題。實際上,心理學家早有共識,人類的感官有:
  • 視覺
  • 聽覺
  • 嗅覺
  • 味覺
  • 觸覺
  • 熱覺:不用接觸物體就能感受到溫度
  • 痛覺:痛覺跟觸覺被認為是不同的神經系統,所以要分開算
  • 平衡覺(或稱前庭覺):平衡與加速的感覺
  • 本體覺(或稱運動覺):知道身體與四肢的空間位置與相對位置,不然走個路可能都會手腳打結
…等9種。(ps: 通常說到所謂「第六感」都是指「直覺」,不過「直覺」是否存在有點爭議,所以在此沒有納入,另一方面也表示這裡納入的9種都是很有根據的。)

如果你剛才有點開感官的連結,會發現裏面也有提到後面4個,所以就算這個所謂的「速度覺」能算一個新的感官的話,也不是第六個才對。

雖然是個長期的問題了,但還是希望從事媒體業的朋友可以加強報導的品質,一些不熟的專有名詞Google一下不用三分鐘。 此外,報導事實就夠了,不必去打壓或嘲笑自己不了解的東西,例如中視報導初音ミク感謝祭演唱會,這個事件造成中視討論區瞬間一堆評論,主播在部落格道歉,補製作初音的正面報導,何必把自己搞得那麼累?



顛覆理所當然
不過還沒有完,既然專家都有共識,那為何我們都說五感而不說九感?

這四個感官並沒有比較不重要,試想你若失去視覺還可以靠拐杖,但若失去平衡覺,想站直都會有困難,走路一定跌跌撞撞像完全喝醉一樣。

我們一直把五感視為理所當然,除了心理學家,很少人想到我們擁有五感以外的感官,因為我們早已習慣,而且我們受的教育與常識告訴我們:「我們人就是有五個感官」,所以我們根本不去深入思考。

「你覺得再平常不過的事,就是你完全不再花時間去理解的事。」--Bertolt Brecht

然而很多機會就藏在大家忽略的地方,所以希望也祝福各位能在人生中關鍵的事上顛覆理所當然,打破成規,成為贏家。




參考:
新聞「10歲神童 發現人類第六感官
讓天賦自由 p63~65